各系、全体指导教师及2026届本科毕业生:
为确保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规范、有序、高质量完成,根据《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实施方案》及相关文件要求,现将答辩及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辩工作目标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审核论文质量,全面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。
二、答辩资格审核
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,方可获得答辩资格:
1.过程材料齐全:
在“维普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毕设系统”)中,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指导记录、中期检查表等过程性材料已按时提交并审核通过。
2.文字复制比检测合格:
定稿检测:答辩前,论文定稿经检测,总文字复制比 R≤30%,视为合格,可参加第一次答辩。
最终稿检测:答辩后修改的最终稿,总文字复制比 R≤30%,答辩成绩有效。检测不合格者,将依据《工作实施方案》中的规定取消当期答辩资格或影响成绩。
3.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审核通过
指导教师已完成线上评阅打分,评阅教师已完成评阅并同意提交答辩。
三、答辩时间安排
第一次答辩:2026年5月16日-5月20日。
第二次答辩: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。
各专业具体答辩时间、地点及分组安排,原则上须在答辩前一周确定并报学院备案。
四、答辩组织
答辩小组:各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,设组长1人,秘书1人,其中组长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。原则上答辩小组学生人数不超过30人。
答辩方式:现场答辩,并对答辩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留存。确有特殊情况,请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。
五、工作流程及要求
1、首次答辩前:指导教师审核
指导教师须完成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核查、论文定稿审核及重复率检测。审核不合格或定稿重复率高于30%的学生,直接纳入二次答辩名单;定稿重复率高于70%的学生,取消本次答辩资格。
2、首次答辩前:评阅教师审核
评阅教师完成毕业设计成果及论文定稿审核,审核结果不合格的学生,直接进入二次答辩。
3、答辩前一周:确定答辩名单
各专业负责人结合论文查重数据及评审结果,审核确定本届正式答辩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4、5月16日-20日:正常答辩
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公开答辩,学生个人汇报时长控制在10分钟左右,答辩问答环节时长约5分钟。
5、5月28-30日:二次答辩
针对论文查重不合格、审核未通过、首次答辩未达标的学生开展二次答辩。
6、5月31日前:最终稿复核查重及成绩评定并评优
学生提交论文最终稿并完成二次查重,最终稿重复率不得超过30%。各专业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,不符合要求的,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整改。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各专业系按名额评选并推荐“学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”,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将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上报表及推荐表报送教务处。
7、6月9日前:成绩汇总及材料归档留存
各答辩小组秘书完成答辩成绩的统计、汇总与整理工作,按要求报送至学院教科办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设计全套材料,统一报送至所属教研室完成归档。
六、 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
1.评选比例
各二级学院分别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3%的数量评出学院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,各系按实际人数分配名额,并对优秀论文进行集中评阅,严格把关。
2. 评选标准
成绩要求:论文总评成绩达到优秀等级。
查重要求:初稿查重相似≤15%方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。
七、材料规范与归档要求
(一)打印与签字要求
毕业论文(设计)原创性声明、论文封面采用单面打印、无页眉页脚;
原创性声明、使用授权声明须学生亲笔签名,不得代签。
(二)材料归档要求
1.纸质材料
论文终稿、过程管理手册(含查重报告)、实习工作记录。
2.电子材料
论文终稿、过程管理手册(含终稿查重报告)、答辩PPT、实习工作记录。电子材料命名格式:“学号_姓名_课题名称_指导老师姓名”。
八、 工作要求
高度重视:各系、答辩小组及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,严格执行答辩程序,确保答辩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保证质量:答辩评委应聚焦论文质量,严格把关,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具体、有针对性,帮助学生进一步完善成果。
规范记录:答辩秘书须详细、规范地记录答辩过程及评委提问、学生回答要点。
按时推进:请各专业严格按照本通知及学院总体进程安排,确保各环节按时完成。
附件:
应工学院2026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分组名单-测绘系教师.pdf
应工学院2026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分组名单-土木工程系教师.pdf
应用工程学院
2026年5月9日
